7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7条具体举措,涵盖供应质量提升、需求满足、存量盘活及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分批取消住房限售 支持居民换房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减轻购房与居住改善压力
新政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可贷额度。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年龄上限调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最短时长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缴存资金存储时间限制,可自由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个人支付部分可据实提取,有力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多区发放购房补贴 探索入学便利政策
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推广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优化延续房地产支持政策。同时,加力开展“安家成都”房产促消费活动,多区在重大节庆节点联动商务、文旅领域常态化开展线下房产促消费活动,其他区域则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推介,并打造市级线上房产超市,拓展住房消费新渠道。
在教育配套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学龄儿童直接监护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经申请,可在房屋所在地区县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入学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新政在提升供应质量、推进存量盘活等方面也有诸多举措,如完善“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科学开展规划评估、提高商办运营质效等。
据悉,本通知自2025年7月2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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