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岛和15个城市地区将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原题:国务院发布批复——海南全岛和15个城市将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4月25日发布批复,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阿拉山口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15个城市包括:秦皇岛市、保定市、二连浩特市、丹东市、滁州市、三明市、开封市、新乡市、鄂州市、邵阳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广安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根据批复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要保障好个人信息权益,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同时,有关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要按照试点要求,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曹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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