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办法》要求,删除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证的罚款规定,下调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罚款数额。
《办法》还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从事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垄断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经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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